配资坊 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再谈“保交房”:全力推进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处置
发布日期:2024-09-05 09:01 点击次数:165
记者 秦燕玲
金融监管总局7月5日消息显示,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7月3日至4日在江苏调研,其间,李云泽再次谈到保交房工作。他表示,要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坚持因城施策,全力推进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处置。
李云泽强调,要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齐心协力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要坚持因城施策,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分门别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处置。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符合要求的合规项目,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这是李云泽一个多月以来,第二次对保交房相关工作作出回应。
5月22日至23日,李云泽在贵州调研期间,同样强调了要加快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彼时他指出,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尽其责,继续坚持因城施策,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严格把好“白名单”准入关,按照分类推进处置的要求,重点支持在建已售未交付住宅项目,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
1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
5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例行政策吹风会上指出,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这个机制要在保交房工作中发挥好牵头协调推进的有力作用。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同日表示,截至5月16日,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据报道,今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再次部署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最新通知提出“白名单”项目需符合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继续强调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贷尽贷”,要求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负责项目后续融资,主办银行要建立绿色通道,可单列授信额度等。
除了保交房相关工作,李云泽此次调研还进一步强调了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明确表示银行保险机构要立足职责定位,深入探索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新路径新模式,开发适配性强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全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助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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